![精选公司劳动合同范文锦集8篇[本文共19498字]](https://img.hxli.com/upload/5819.jpg)
精选公司劳动合同范文锦集8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专业特长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为明确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和职工(以下称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天),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地点从事 岗位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
2、乙方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和质量。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安排工作时间,并执行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制度。
四、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甲方于当(下)月 日前支付清楚。
2、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并严格执行当地政府有关最低工资规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应按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4、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劳动保险,政策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可逐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6、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相关待遇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生产流程和操作规程,制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标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业务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和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满时即终止执行。如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签订变更协议。
①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乙方须退出原工作岗位,做其他安置的;
②调整工作岗位或重新核定劳动报酬标准的;
③其他原因足以影响本合同全面继续履行的。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是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劳动纪律和违约责任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2、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相应赔偿。
八、双方协商补充条款
1、
2、
3、
4、
九、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国家规定应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甲方应按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争议,可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4、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鉴证机关备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以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如果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且是在上述范围内受的伤,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还应该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原来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当然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必不可少的。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一天24小时,除了晚上睡觉,其余大部分时间基本上都是在公司上班或者往返于公司和住所之间。在公司的时候受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这些想必是困扰大家很久的问题吧。如何进行工伤认定才能让自己在受伤时能有人负责“买单”,且听小编为你慢慢道来。
根据我国20xx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针对转业军人的保护,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依据《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之规定,军人伤残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革命军人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革命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受伤不怕,最怕的是因工受了伤还要自己买单,这是现下劳动者普遍担心的一个问题。通过365小编为您的解答,在因工受伤时,是不是自己就能轻易判断出属不属于工伤呢。当然,小编由衷的希望各位看官工作顺利,永远用不上“工伤”!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字第××号文件的规定,招聘合同制职工,已报请×××部门,得到了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了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3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3个月,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第三条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电工。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五天,星期五、星期六两天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报酬
1.在试用期间,乙方月薪为500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率评定级别。根据其所评级别,按本公司同级工人的工薪支付月薪。
2.乙方享受本公司同级固定职工所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试用期间,乙方享受此种待遇的一半。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1.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丧假与本公司固定工相同
2.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补贴、取暖补贴与本公司固定工相同。
3.托儿费:乙方享受托儿费与本公司固定工相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
甲方按常规向乙方发放劳保用品。
第八条医疗及伤残等。
1.乙方生病治疗,其医疗费甲方给报销百分之八十,其余乙方自付。
2.乙方因公负伤时,甲方负责乙方的全部医疗费。乙方治疗期间不能上班,甲方如数照发给乙方工薪,奖金与岗位补贴亦如数照发。'
3.乙方因公致残时,甲方应根据致残情况,给乙方以一次性补助费,补助费的数额由xx法院裁定。
4.乙方因公死亡时,甲方应给乙方一次性补助费,其金额数由xx法院裁定。
5.乙方非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养老保险。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为乙方
第十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
1.乙方在政治上享有与本公司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保证出勤,积极劳动,认真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教育与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时事政治的教育,遵纪守法的教育,以及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短期技术培训,培训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订立本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
2.由于甲方公司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由于不可抗拒力或由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妨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不影响双方利益情况下,一致同意变更。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辞退多余职工时,须在辞退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本人。一个月期满时,支付乙方该月工薪。乙方离开后,甲方对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如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为甲方工作,有权向甲方提出辞职,乙方辞职申请书必须提前一个月交递给甲方,甲方应准予乙方辞职。辞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培训费,培训费按实际花销计算.
3.乙方若擅自离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并对乙方予以除名。
4.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或犯罪被捕,甲方将乙方开除。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乙方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元
2.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损失。其金额应与乙方所受损失的大小相适应。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4.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应赔偿甲方为其支出的培训费外,还应偿付给甲方违约金×××元。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管瘦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20××年×月×日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报×x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各一份,×x公证处存留一份。
甲方:××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人:××x(签章)
乙方:××x(签章)
公证意见:
招聘方×x公司与受聘方×xx于20x×年×月×日签订的《xxx公司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经办人:×xx(签章)公证机关(公章)
20×x年×月×日
20××年x月×日订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姓名)
甲方: 江西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____占姗姗_______ 性别:___女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遵守。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程序制定后,通过公司内联网、门户网站、员工手册、制度汇编等多种方式公示、告知,乙方有义务及时主动学习和掌握。甲方规章制度以上述方式公示满一周,视为乙方已知晓。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已充分知晓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已就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聘用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公司福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情况进行沟通。双方一经签字,即证明乙方对上述情况已有清楚了解。
乙方若为新招用人员,应提供真实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业绩、工作经历、在校成绩(仅对应届毕业学生)等信息。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保证已经终止(解除)了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或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由此引发的纠纷及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20xx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 日止;其中试用期至 20xx 年 4 月 1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 文员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
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
第五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因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同时按照甲方制度规定享受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等有薪假期待遇,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标准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生产流程,制定工作或操作流程及相应规范,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操作规程或工作规范、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如乙方为女职工,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为乙方提供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障。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个人所得税法》,乙方有义务按照个人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责任在发放乙方个人薪酬时,代为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有权安排乙方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乙方按规定委托甲方代为扣缴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其它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乙方应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第十八条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 乙方在工作中,要牢记“用户至上、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和声誉。
第二十条 乙方在工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通信畅通、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公司内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的,或受甲方派遣从事其它临时性工作(如抢险、救灾等)的,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整或派遣。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和因工作原因接触到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商业秘密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内容相应变更。
第二十四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甲方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乙方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经甲方认定并经甲方职代会或工会通过的;
(四)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事故、员工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之一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被人民检察院确定为不起诉的;
(六)乙方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本人信息和劳动关系状态,影响甲方的判断而录用的;
(七)乙方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八)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甲方依据本条第(一)、(二)、(三)、(四)、(五)、(六)款规定,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依据(七)、(八)、(九)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支付。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实施经济性裁员的,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实施: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正在被审查和例行审计期间;或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订立有保密期协议的,乙方不得依据本条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包括: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付出的费用,包括猎头费、广告费、代赔付的费用等;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实习费等;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约定、专项协议约定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切身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将合同期内甲方交给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以及乙方留存的工作文件、技术资料等一切与工作有关的材料,全部交还给甲方,工具、物品、文件资料等遗失的,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在终止、解除合同前,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手续。
甲方在确认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为其开据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等的转移手续。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外,因乙方原因未办理完毕上述手续的,甲方有权不为乙方办理终止、解除合同手续。
第三十三条 20xx年1月1日后劳动合同终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甲方(仅指国有控股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
3、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担任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应始终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履行职责。
4、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业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公司实行:
标准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需加班,须经主管上级批准。公司将按公司的规定给加班员工一定的报酬或调休。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按照标准工时制度的原则确定工作量,不再执行加班的规定。
第四条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放假三天,国庆节放假三天。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1、甲方按乙方的职责、绩效进行报酬分配。乙方试用期内,月收入为试用期满后,月收入为。本收入包括国家规定的各类津贴、补贴。乙方在受聘期间必须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据业务财务状况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的工资和收入。
3、随着岗位变动,乙方根据甲方工资标准享受新岗位的薪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住房、失业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八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婚丧假、女员工孕期产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严重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在招聘时的用人要求;
②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上级有权确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劳动教养的;
5、乙方因个人原因丧失目前工作需要的专业资格,如司机丧失驾驶执照,财会人员丧失会上岗证等;
6、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在被提供转岗机会后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个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为对甲方造成名誉、形象、业务上等损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间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合同解除后,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能力的。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未办妥解除合同手续之前,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2、被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与甲方出资培训、购房补贴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查实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或在办理解聘手续期间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二十一条甲方商业秘密包括:
1、计划、项目,方案,销售、市场广告、产品开发、财务等有关的信息。
2、甲方人力资源方面信息,如人力资源政策或计划。
3、其他甲方有合作义务保密的其他公司信息。
第二十二条乙方不得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的任何时间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在受聘期间甲方提供或乙方获得的属于甲方的财产、文件及客户、代理商有关的记录归还给甲方(如涉及甲方经营的文件、资料、图纸、磁带、磁盘、笔记等),不得自行转让他人或销毁、带出。
第二十四条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得泄露在受聘期间获得的商业秘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顾问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请求并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根据当地劳动法规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条款:
第三十条双方确认依照下列通讯地址互相送达有关文书。如一方需更改以下信息,需及时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则责任自负。
甲方: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户籍地址:
电话(宅)
电话(户籍地址)
紧急情况联系电话: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_ __月_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日止,共_ 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 _ _年_ __月__ _日起至__ ___年_ __月__ _日止,共 _ _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 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1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三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合同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
猎头服务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
猎头机构: (乙方)
年 月 日
猎头服务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
乙 方: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因集团发展需要,需长期为集团及其内部企业招聘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或职业能力的中高层员工,乙方对此具有广泛的资源和操作能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猎头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提供的职位描述及候选人要求寻访合适的候选人,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推荐;
2、 对于甲方有意向面试的候选人,乙方负责联系安排到甲方进行面试和复试,复试也可由甲方直接联系安排;
3、 对甲方拟录用候选人,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背景调查和评估(测评),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背景调查报告、素质评估(测评)报告等;
4、 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跟踪服务和候选人补充服务;
5、 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服务内容。
第二条 服务流程
甲乙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服务工作:
1、 甲方向乙方明确候选人需求:甲方向乙方明确拟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录用条件)、薪酬待遇、工作条件等内容;甲方向乙方提出候选人需求之日起,该单项猎头服务启动;
2、 乙方候选人寻选:乙方就甲方委托猎头岗位任职条件(录用条件)进行市场调查和资源寻访、甄选,并根据调查与寻选结果与甲方进行意向性沟通;
3、 乙方向甲方提供候选人报告:对甲方有初步意向人选,乙方在接到甲方初步意向反馈信息后三日内向甲方出具书面候选人报告;
4、 安排面试:乙方对甲方有进一步意向的候选人在接到甲方面试通知后的二日内协调完成面试安排工作,包括与修选人确定面试日期日间、地点、备带证书材料等事项;
5、 复试:乙方在接到甲方复试通知后二日内与候选人确定复试日期日间、地点、备带证书材料等事项;复试工作甲方有权直接与候选人商定;
6、 背景调查和测评: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进行候选人背景调查或测评通知的十日内完成该候选人的背景调查、测评并向甲方出具正式完整的背景调查和测评报告;
7、 录用:对于甲方确定录用的候选人,乙方协助甲方及候选人完成录用各项手续和工作的办理;并确认候选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8、 跟踪服务:对录用过程中及后续有关候选人与甲方或甲乙双方之间的事项,乙方予以跟踪、协调;
9、 候选人补充服务:在保证期内需乙方提供候选人补充服务的,乙方按本合同
第四条二款约定提供候选人补充服务;
10、 服务结束:在保证期满,或者录用的候选人在甲方试用期结束转为正式录用后满壹年时止,该单项服务结束。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猎头服务合同。
第四条 候选人服务期保证
一、 对于本合同项下候选人岗位的在岗满足性保证期限为:自首次候选人录用时起满壹年,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之日为起算时间,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以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算。在岗满足性是指甲方该岗位有乙方推荐录用人员在岗工作的状态。
二、 保证义务内容:首次候选人录用在甲方服务未满壹年的,或者乙方推荐的该岗位各候选人在甲方累计服务期限未满壹年的,乙方须免费再次为甲方推荐该岗位候选人直到被甲方成功录用;此项工作流程仍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执行。前述服务简称为:候选人补充服务。
三、 保证义务终止:乙方首次推荐候选人被甲方成功录用并在甲方服务满壹年时乙方保证义务终止;或者首次推荐录用候选人自录用时起未满壹年离职,乙方补充推荐候选人被甲方成功录用,上述各候选人累计在甲方服务期限满壹年时乙方保证义务终止。前述离职包括但不限于候选人主动离职、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出现违法
违纪违反规章制度任一情形等情况,但因甲方经营停止、解散原因而离职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 虽然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签订,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乙方所服务的对象包括:甲方集团、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如子公司、关联企业等等)及其分支机构;即上述任一单位或机构可以适用本合同约定而与乙方进行合作,在此合作中,上述任一单位或机构享有本合同甲方所赋有的各项权利、承担甲方所负有的各项义务。
二、 甲方应向乙方说明其拟招聘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与该招聘相关的职位情况和候选人需求信息。
三、 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披露的信息真实。
四、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各候选人资料应予以保密,不论该候选人最终是否被甲方录用。
五、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 乙方向甲方推荐候选人时应提供该候选人下列材料:身份证明、学历、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如有)、执业资格(如有)、职称(如有)、背景调查、测评(如需)材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主动向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包括集团总部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在职职员发出招聘意向或对外推荐,不论该意向是为甲方服务或是为第三方服务;否则视为违约。
三、 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合法。
四、 乙方不得将已经推荐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再推荐到其他公司(除非所推荐人员已经自甲方离职三个月以上),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此前为该人员猎头服务其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该全部费用的20%向甲方承担惩罚性违约金。
五、 如乙方推荐的人选不符合甲方要求未被录用,甲方未提出终止寻访的,乙方则应继续推荐,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第七条 服务费用
一、 费用标准:
二、 本合同项下费用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各项工作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和税金。
三、 甲乙双方商定:虽有乙方向甲方推荐候选人或提供其他相关工作,并为此进行了工作,但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前提条件为:乙方推荐候选人被甲方成功录用(以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为准);未最终录用的,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八条 付款
一、 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
二、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税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任一方违约的,应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二、 乙方违约的,除赔偿损失、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外,另按合同费用总价的20%向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三、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承担逾期违约和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解除
一、 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乙方违约:
1、 乙方无力或怠于履行合同义务的;
2、 乙方利用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的便利从事违法活动的(如诈骗、倒卖信息等等);
3、 乙方将甲方在职职员对外推荐的;
4、 因乙方或其雇员原因造成甲方被索赔或承担责任的;
5、 乙方与候选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 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甲方违约:
1、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费用,在乙方正式催告后15日内仍未支付的;
2、 甲方利用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的便利从事违法活动的(如诈骗、倒卖信息等等);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保密
一、 甲乙双方任一方应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信息予以保密;除非该信息已向公众披露。
二、 乙方应确保其所雇佣人员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候选人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以避免不必要的侵权事件的发生。
三、 任一方违反保密约定的,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一、 虽有本合同约定,但乙方与所寻访、推荐人员之间的任何约定、契约、单方承诺或其它行为对甲方均无约束力,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甲方书面同